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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粤办通讯

2018年5月24日
(总第1027期)

内地经贸快讯

国家政策

《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于2018年5月24日印发上述《方案》,围绕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高水准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和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提出了建设公正廉洁的法治环境、建设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视窗和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等18个方面的具体举措。《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a) 促进粤港澳经济深度合作。进一步推动粤港澳职业资格互认试点工作。积极引进港澳高端服务业和高层次人才;
(b) 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推动在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下对港澳在金融、法律、建筑、航运等领域进一步开放。拓展金融IC卡和移动金融在自贸试验区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为粤港澳居民跨境往来提供便捷的支付服务。允许自贸试验区内港澳与内地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的内地律师受理、承办内地法律适用的行政诉讼法律事务。允许自贸试验区内港澳与内地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以本所名义聘用港澳律师。允许港商独资或控股的开发建设项目试点采用香港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支持自贸试验区探索制定香港规划、建筑、设计、测量、工程、园境等顾问公司和工程承建商在自贸试验区注册成立公司或提供服务的准入标准和业务范围界定标准,以及香港企业参与自贸试验区内项目投标的资格条件;
(c) 创新粤港澳科技合作机制。实施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发展计划和粤港澳联合创新资助计划。推动成立促进粤港澳产学研创新的社会组织。推动地方创新券和科研经费跨粤港澳三地使用;
(d) 建设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合作示范基地。为港澳青年创业投资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开通港澳中小企业专属网页,提供免费注册地址、办公场地、便利化商事登记等服务;
(e) 携手港澳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与港澳共同完善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服务和促进体系。完善境外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开办企业的管理模式。建设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对外投资提供投资备案、金融、会计、法律、安全预警等服务。支持粤港澳机构(银行机构除外)合作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为企业“走出去”开展投资、并购提供投融资服务;
(f) 建设国际航运枢纽。大力推动邮轮旅游发展,试点实施国际邮轮入境外国旅游团15天免签政策。深入推进粤港澳游艇自由行,进一步提升游艇通关便利化水准;
(g) 建设国际贸易中心。推动跨国公司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全球或地区总部,鼓励金融、物流、信息、会展、科技研发、商品和要素交易等专业化服务企业设立国际业务总部、视窗企业和涉外专业服务机构。支持在珠海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h) 建设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视窗。大力发展海外投资保险、出口信用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建设保险等业务。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探索建立与港澳地区资金互通、市场互联的机制。深化与港澳及国际再保险市场合作,完善再保险产业链,建设区域性再保险中心;
(i) 建立更加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提高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开放度和透明度,着力构建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除特殊领域外,取消对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的特别管理要求。清理和取消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差别化待遇,实现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准入相关行业、领域和业务;
(j) 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准的中国(广东)国际贸易“单一视窗”。实现与国家层面“单一视窗”标准规范融合对接。探索推动将国际贸易“单一视窗”拓展至技术贸易、服务外包、维修服务等服务贸易领域,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将服务贸易出口退(免)税申报纳入“单一视窗”管理。拓展货物暂准进口单证册制度适用范围,延长单证册的有效期。创新出口货物专利纠纷担保放行方式。公布货物平均放行时间,进一步压缩进出口商品和跨境邮件、快件放行时间;
(k) 创新贸易综合监管模式。深入实施货物状态分类监管,研究将试点从物流仓储企业扩大到符合条件的贸易、生产加工企业,具备条件时,在广东省其他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广实施。允许自贸试验区内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委托广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产品。优化生物医药全球协同研发的试验用生物材料和特殊物品的检疫查验流程;
(l)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体系。探索互联网、电子商务、大资料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探索建立公允的知识产权评估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制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以及方便快捷的质物处置机制,为扩大以知识产权质押为基础的融资提供支持;
(m) 建设公正廉洁的法治环境。完善港澳陪审员制度。扩大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支持外国法律查明中心发展。建立公正高效便捷的经贸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商事法律综合服务;
(n) 推动人才管理改革。开展外国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试点,建立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和医疗保健服务通道。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申请科研项目,符合条件的纳入财政科研资金支持范围。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内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享受快速通关便利;以及
(o) 加强环境保护。创新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施企业环保承诺制,探索分类管理、同类简化、试行备案的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模式,建立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探索开展出口产品低碳认证等。

《方案》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05/24/content_5293009.htm
《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国发[2018]13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于2018年5月24日印发上述《通知》,以进一步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通知》主要内容:

(a) 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提高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开放度和透明度,着力构建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b) 在文化产业、体育产业、教育等领域进一步对台扩大开放。深化积体电路、光学仪器、精密机械等先进制造业和冷链物流、文化创意、健康养老、中医药等现代服务业对台合作;
(c) 支持在福州、厦门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将厦门纳入海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试点航空快件国际中转集拼业务;以及
(d) 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通关、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等方面合作,扩大开展经认证经营者(AEO)互认的范围。

《通知》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05/24/content_52930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