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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粤办

职能

驻粤办负责处理香港特区与该四省区之间的经济及贸易事务。与香港驻其他地方的经贸办事处一样,驻粤办致力促进香港的经济及贸易利益,并吸引内地企业来香港直接投资。驻粤办执行的职能具体如下:

  1. 加强经贸联系 — 透过加强与该四省区政府及有关当局的沟通和合作,进一步发展及促进两地的经贸关系;

  2. 增进四省区与香港政府的了解 — 作为四省区与香港政府互相交流经贸发展资讯的渠道,增进两地之间的了解;

  3. 支援香港企业 — 与在该四省区经营业务的港商加强沟通;收集和发放有关商贸政策、法规和经济发展的最新资料,为港商提供更佳支援;以及向有关当局反映港商共同关注的商贸问题,并予以跟进商讨;但办事处不会就个别企业的商业或法律纠纷进行仲裁;

  4. 促进投资 — 配合香港政府的引进重点企业办公室,主动招揽目标企业;提供有关投资香港的资料和服务,以便利该四省区企业到香港投资;

  5. 吸引人才— 配合香港政府的人才服务窗口,主动招揽目标人才;

  6. 推广香港 — 透过在该四省区举行宣传活动,推广香港作为理想营商伙伴的正面形象;

  7. 协助港人 — 为身处该四省区的香港居民提供紧急支援服务;及

  8. 香港特别行政区旅行证件申领服务 — 处理合资格香港居民申领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换领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身份书及回港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