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驻粤办)于2002年7月成立,是在内地成立的五个香港办事处之一,目的是进一步加强香港与内地的联系。
广东省特别是珠江三角洲一带,一直是香港的经济腹地和最密切的商贸伙伴,是香港境外有最多香港公司营业的地方,也是香港对外投资的主要目的地。在经济发展方面,珠江三角洲与香港两地向来相辅相成。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珠江三角洲出现了新的商贸机遇。香港是通往内地的主要门户,具备充分的条件与内地合作,把握当前良机,加强两地之间的经济及商业联系,这样对两地均有裨益。
经国务院批准,驻粤办于2002年7月成立,专责经贸事宜。成立驻粤办的目的是促进香港与广东省的经济合作,加强粤港之间的商贸联系,促进内地对香港的投资或透过香港进军国际市场,并对在粤经营业务的港商提供更佳的支持。办事处成立后,除了和当地政府紧密联系外,还会加强省内港商和有关商贸部门之间的沟通,藉此促进互相了解及协助解决一些普遍影响港商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香港与华南地区的联系,特区政府决定由2006年4月起,将驻粤办的服务范围扩展至福建、江西、广东、广西及海南五省区。随着驻武汉经济贸易办事处于2014年4月成立,驻粤办的服务范围调整为福建、广东、广西、海南及云南五个省区。2023年7月起,驻粤办的服务范围调整为福建、广东、广西及海南四个省区。
同时,驻粤办亦设立了入境事务组,为身处该四省区的香港居民提供紧急支援服务。
为加强和深化香港与深圳、福建和广西的联系和合作,特区政府分别于2010年12月、2012年2月及2017年4月在深圳、福州和南宁成立隶属于驻粤办的驻深圳联络处、驻福建联络处和驻广西联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