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新时代国家改革开放下的重大发展战略,对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坚持改革开放肩负重大意义。
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九个城市。目标是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合作,充分发挥三地综合优势,促成区内的深度融合,推动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国际一流湾区。
2017年7月1日,在国家主席习近平的见证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粤港澳三地政府在香港共同签署《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为大湾区建设订下合作目标和原则,亦确立合作的重点领域。中央相关部委和三地政府一直以创新开放的思维寻求政策突破,共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
国家于2019年2月18日正式公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网要》,标志著大湾区建设迈上新台阶。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香港特区会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带来的机遇,更加积极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从而开拓发展新空间、增添发展新动力;特区政府会充分发挥香港在「一国两制」下作为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和国际航空枢纽地位的优势,促进和支持区内经济发展,提升大湾区在国家双向开放中的角色和功能,同时便利香港优势产业在大湾区发展,以香港所长,服务国家所需。
由行政长官出任主席、成员包括所有司局长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督导委员会」,全面统筹香港参与大湾区建设的事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亦设立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办公室,并委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专员落实有关工作。重点包括: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便利香港优势产业落户大湾区,以及通过政策创新突破和便利香港居民在大湾区学习、就业和生活的措施,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加强大湾区内城市互联互通。
2019年11月6日中央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公布16项政策措施,惠及香港市民及便利不同界别到大湾区发展。详情请参阅网站: